批准共享用户邀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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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一位合作成员邀请某人成为共享用户,必须由合作领导者批准该邀请。当合作成员创建该邀请时,该邀请状态为“待定”。在一位领导者批准它之后,eArray会发送邀请,邀请的状态也变为“已发送”。
您必须是合作领导者才能批准共享用户邀请。
进入合作,该合作为您想要批准共享用户邀请的合作。
点击我的账户 > 管理邀请。
一个邀请查找页面会出现。
按管理邀请的描述,对想要的邀请进行查找。将状态设为待定,邀请类型为共享。
查找结果将出现,包含匹配您查找条件的邀请列表。
选择邀请来批准。使用以下作为向导:
若要选择一个邀请,选中其名称旁边的复选框。您可以选择多个邀请。
若要选择一个页面中的全部邀请,选中栏目标题行的复选框。
若要在多个页面间进行翻页,请使用页面链接。eArray在您翻页时也会记住您的选择。
若要将列表按任何栏目(除“操作”外)的内容进行排序,请点击该栏目标题。若要将其按逆序排列,请再次点击该栏目标题。
点击批准。
eArray将发送该被批准的共享用户邀请。该邀请的状态将从“待定”变为“已发送”。
一个消息会通知您您的要求已被成功处理。
点击关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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