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准共享用户邀请

 

如果一位合作成员邀请某人成为共享用户,必须由合作领导者批准该邀请。当合作成员创建该邀请时,该邀请状态为“待定”。在一位领导者批准它之后,eArray会发送邀请,邀请的状态也变为“已发送”。

您必须是合作领导者才能批准共享用户邀请。

  1. 进入合作,该合作为您想要批准共享用户邀请的合作。

  2. 点击我的账户 > 管理邀请。

    一个邀请查找页面会出现。

  3. 管理邀请的描述,对想要的邀请进行查找。将状态设为待定,邀请类型共享。

    查找结果将出现,包含匹配您查找条件的邀请列表。

  4. 选择邀请来批准。使用以下作为向导:

  5. 点击批准。

    eArray将发送该被批准的共享用户邀请。该邀请的状态将从“待定”变为“已发送”。

    一个消息会通知您您的要求已被成功处理。

  6. 点击关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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